柬埔寨要求任何来柬投资企业或务工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柬埔寨《移民法》和《劳工法》,并且办理由劳动与职业培训部颁发的劳工证和雇佣卡。
外国人运营的小型商业店铺须持有主管部门颁发的营业许可并办理劳工证、雇佣卡等相关手续。
那么劳工证怎么办理呢?
1、主管部门
柬埔寨劳工部负责外国人工作许可管理。
2、工作许可制度
外国劳工必须持有劳工部颁发的工作许可证,该工作许可证的有效期为1年,可以延期,但延期不得超过居留许可证确定的期限。
外国人的工作合同每次期限不超过2年。
工作合同可以用外文,但应附有一份柬埔寨文。
工作合同应明确规定符合劳动法的主要雇佣条件。
外国人在合同工作期满后要在柬埔寨继续工作应重新报批。
3、申请程序
根据劳工法的规定:需要雇佣外国专业技术和管理人员的企业,必须在每年11月底前向劳工部申请下一年度雇佣外劳的指标,每个企业所雇佣的外劳不得超过企业职工总数的10%。
未申请年度用工指标,将不被允许雇佣外劳。
4、提供资料
①雇主预先获得在柬埔寨工作的合法就业证;
②雇主的聘用证书;
③有效护照;
④有效签证;
⑤健康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