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发明专利可于2018年3月1日起 在柬埔寨生效获得保护

发表于 讨论求助 2023-05-10 14:56:27

2018年3月1日起,欧洲发明专利可依申请人请求在柬埔寨获得保护,在柬埔寨生效的欧洲专利与相应柬埔寨专利有等同法律效力。生效的费用为180欧元,其缴费期限为自欧洲检索报告公布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过在PCT申请进入欧洲阶段的情况下,该缴费期限与进入欧洲阶段所需各项条件的达成期限的截止时间相同。如未能在前述期限内按时缴纳费用,申请人仍可在两个月宽限期内通过额外缴纳滞纳金(数额为官费的50%)来完成补缴。

欧专局(EPO)特别提醒申请人注意,根据柬埔寨现行专利法第4(iv)条和第136条的规定,制药产品被排除在专利保护范围之外。不过,申请人可根据TRIPS协议第70.8条“mailbox条款”提交药品专利申请并被柬埔寨主管机构受理,对前述申请的审查在过渡期结束(目前预计是2033年)前并不会进行,过渡期结束后,则前述申请将有可能被授予专利,其保护期限从申请日起算。

截至目前,欧洲专利组织共有38个成员国以及2个效力延伸国(波黑和黑山)。此外,欧洲发明专利还可以分别在摩洛哥、摩尔多瓦和突尼斯生效。根据上文所述的法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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